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
新泰市人民检察院
招聘简章
因工作需要,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,简章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计划招聘协警14人,司机12人
二、招聘条件
男协警,年龄在18岁--28岁的退伍军人,身高1.75米以上,身体健康,思想品质好,五官端正,擒敌技术熟练,高中以上文化,新泰籍人。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、当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、最高学历毕业证、退伍证。
女协警,年龄为18--22岁,退伍军人、警察学校毕业或政法专业毕业有武术、技击特长的大学生,未婚,身高1.65米以上,其它条件同男协警。
司机,男性,除具备上述男协警条件外,必须有三年以上驾龄,居住地离城区不超过10公里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条件审查:报名时,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进行审查,严禁造假、舞弊,一经发现,任何时候都可终止其聘用资格。
面试和政审单位:新泰市人民检察院
面试地点:另行通知
体检与政审考察
面试结束后,确定参加体检人选26人,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。体检合格者,进入政审考察,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。体检、政审阶段不合格造成的缺额,从报名符合条件者中择优递补。
面试、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待遇与管理
1.劳动管理:被决定聘用人员与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书,从事相应工作。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2.经济待遇:试用期每月800元;正式聘用后,每月1200元工资,代缴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。工作日早中餐免费,加班时随办案工作人员一起就餐,发工作服装。
协警免费住宿。
本简章由新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。
报名时间:2012年7月23日至25日
报名地点: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接访大厅
联系电话:30119333011931